受成都市新津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新津县全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维污站尽职调查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CZJ2017-204。
二、项目名称:新津县全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维污站尽职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
本次采购项目共一个包(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性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财务尽职调查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拟派法律事务尽职调查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证。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