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湖县园林管理处拟建的金湖县衡阳路两侧景观绿化改造工程(工商局-新港路)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已落实,现拟对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⑴工程项目名称:金湖县衡阳路两侧景观绿化改造工程(工商局-新港路)
⑵工程地点:金湖县老城区(工商局-新港路)
⑶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⑷工程概况:该项目计划占地2.2万平方米,建设园路、绿化、景观铺装等。整理绿化用地面积约18782m2,栽植乔木、灌木,绿篱、色带、花卉,土方回填约9800m?,人行道块料铺装约1790m2,花坛2座,花箱(成品定制)18个,余方弃置2000 m?等;
⑸合同估算价约700万元
(6)要求工期:120日历天
(7)本项目付款方式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合同价款的40%,第一次付款满一年后付合同价款的30%,第二次付款满一年需完成竣工决算审计方可付清余款(保留5%质量保修金)。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园林绿化、风景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综合工程、城市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等园林绿化工程类经营范围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壹级资质或园林类(园林、园林绿化、园林工程、园林规划设计、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四)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投标单位未在省市限制准入名单内或在限制准入名单当中,但在本项目开标之前已经解禁的。
(五)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六)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将在申请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七)项目负责人(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八)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身份证、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6个月及以上(2017年01月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九)企业业绩: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在44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景观绿化工程,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有效期5年(2012年6月8日起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上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签字)所提供材料齐全,缺一不可,以上材料提供原件。)
(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参加资格审查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提供身份证;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则提供:1.劳动合同、2.身份证、3.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6个月及以上(2017年01月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申请人应尽可能的提前将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打入招标文件要求的指定账户,投标申请人转帐或电汇、网银时在备注上尽量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的工程名称,该保证金在该工程投标有效期内不得转为其它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网银凭证上的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必须清晰,无法辨认导致评委判定为无效保证金的自行负责。若因申请人或银行问题造成保证金入帐迟缓,招标人概不负责)
特别说明:
1、以上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一)至(十一)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四)、(五)、(六)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1.8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一);(七)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1.8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二);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详见“淮招管[2012]20号”)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招投标网→招投标动态→更多→《关于最后一次集中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和电子签章申请表下载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
十、投标截止日期:2017年6月 22 日上午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