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广场(二期)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DYZB-2017-(CZ)-15
开标时间:2017-07-0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西宁铁腾龙房地产开发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600万元
1. 招标条件
本扶绥腾龙·新华广场(二期)配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扶发改登字【2015】08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宁铁腾龙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扶绥县新宁镇
建设规模:扶绥腾龙·新华广场(二期)配电工程,项目总投资约600万元。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指令为准
招标范围:变压器、配电柜和电缆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贰 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到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发现有犯罪行为记录材料)。
4. 投标报名
4.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6 月12 日至 2017 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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