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大祥区扶贫办新增光伏发电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12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慨况:
1、项目名称: 邵阳市大祥区扶贫办新增光伏发电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规模:预算金额约 330万元
3、工程地点:大祥区范围内及所辖有扶贫任务的乡镇街道。
二、项目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总承包范围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安装、防雷装置、监控、配电室建设、围栏建设、检验、调试、试运行、验收、并网和免费质保期内维保服务;由电力局出具分布式电源项目接入方案,分布式电源公共连接点以后的工程全部由乙方投资建设;并代为办理相关行业审批或核准手续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
本项目根据中标候选人的排名决定光伏施工企业 1家,同时成为本项目在大祥区的光伏运维企业。
三、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四、投标产品及系统规定:
(一)多晶硅产品: A-片级产品;
(二)提供 40kw一套光伏发电系统技术方案,列出所用产品材料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投标人应就 40KW一套光伏发电系统,提供单独报价;
(三)基本要求表:
系统模式 |
集中式系统≥ 40kw |
组件类型 |
多晶硅 |
硅片品级 |
A-片 |
支架高度 |
地面或屋顶安装 |
安装倾角 |
15-27度 |
监控 |
具备将系统直流回路、交流回路电压,电流,功率,发电量等数据远程回传功能; |
围栏 |
1.8m高,金属钢丝护栏; |
配电室 |
砖混结构尺寸:长 2.0m×宽2m×高2.0m,带门窗、通风口,内外水泥粉刷; |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有效期:至投标截止时间起 90个日历日内。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或最近 6个月社保缴费凭证;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光伏组件生产企业或者委托授权企业,并取得“ ISO14001: 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9001: 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设计部分由中标单位自行发包,其资质与设计成果须符合本项目要求)。 注:①光伏组件生产企业指生产光伏电池组件材料的企业或者授权企业;②如果光伏组件生产企业中标后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被委托的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下述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放入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证件复印件):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B、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提供 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①加盖公章的单位税务登记复印件;
②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投标人须在邵阳市范围内注册成立公司或服务机构一年以上,有独立的运行维护和监控系统以及后续服务体系。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湖南省企业产品。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