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浪底水利枢纽和西霞院反调节水库水域等安保服务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黄河水利开发总公司,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1项目名称:小浪底水利枢纽和西霞院反调节水库水域等安保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小浪底水利枢纽位于河南省洛阳市以北40km的黄河干流上,上距三门峡水电站130km,下距郑州180km,2002年全部建成并开始正式运行。
西霞院反调节水库,位于黄河干流中游河南省境内,上距小浪底工程16km, 2007年全部建成并正式开始运行。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
包括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区水域巡逻、消防救援及综合安全保卫服务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
2.5服务期限:
1095日历天(三年),开始时间以进场令规定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3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本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日期在2014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事业单位的安保服务管理业绩,且单项合同年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经理职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退伍军人,须为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6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
3.5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
3.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