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招标代理编号:G644-ZQSH-ZB-1706082)已由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供应商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2017年户外广告投放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名称: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2017年户外广告投放采购项目(标段一:商圈类媒体,如户外LED大屏、T型广告牌)
第二标段名称: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2017年户外广告投放采购项目(标段二:社区类媒体,如社区电子宣传栏、楼宇海报)
第三标段名称: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2017年户外广告投放采购项目(标段三:交通类媒体,如公交候车亭广告牌、自行车候车亭广告牌)
2.2项目内容:为了开展2017年U互动品牌形象宣传和营销活动推广,进一步扩大公司品牌形象和产品业务的宣传推广,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助力完成公司全年各项经营业务指标,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现计划开展为期一年的媒体广告资源采购项目,引进三家专业广告公司负责我公司商圈类媒体、社区类媒体和交通类媒体的广告投放工作,包括户外LED大屏、T型广告牌、社区电子宣传栏、楼宇海报、公交候车亭广告牌、公交车身广告、自行车候车亭广告牌等等。
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本项目单个标段在报名截止时,投标人数量不足三个的,该标段招标失败。
标段一:商圈类媒体,如户外LED大屏、T型广告牌,预算含税不超过44万元。
标段二:社区类媒体,如社区电子宣传栏、楼宇海报,预算含税不超过145万元。
标段三:交通类媒体,如公交候车亭广告牌、自行车候车亭广告牌,预算含税不超过25万元。
2.3项目总预算:含税214万元。
2.4投放时间:标段一:6个月,具体期限以签署合同时的约定为准。标段二和标段三:一年。标段二和标段三招标人根据中标价来确定投放的位置、数量及期限,具体期限以签署合同时的约定为准。
2.5本项目每个标段确定一名中标人,三个标段共确认三名中标人,本项目三个标段之间均允许兼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需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可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已提交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代理广告等业务(提供营业执照或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等信息));
3.4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1报名时间:2017年06月12日至2017年06月16日(只在工作日接受报名),每日 08 时 30 分至12 时,14 时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