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区芦花洲小学燃气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局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由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局委托具体组织实施采购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招标编号:HNZPZC—2017015号
采购计划编号:银西政采(货)备字2017年第28号
二、项目名称:西夏区芦花洲小学天然气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燃气 1.4MW一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且经营范围含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制造或代理;
3、生产制造企业的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在宁夏地区设有固定的并取得相应维保资质的或在当地具有授权的专业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机构。
4、经销或销售代理商的要求:经销(代理)商投标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生产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的正式授权,报名时须上传正式授权书或授权证明文件,一个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个投标人投标。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经销或销售代理商自身具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在宁夏地区设有固定的并取得相应维保资质的或在当地具有授权的专业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机构。
5、投标人须具备《宁夏环境保护设备生产(销售)许可证》;
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2日至2017年06月1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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