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潍坊分公司2017年消防设施新增及维修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17-06-12
项目编号:SC-BX20170840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潍坊分公司2017年消防设施新增及维修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
1、 项目概述
1.1 采购范围:中国电信潍坊分公司2017年消防设施新增及维修采购项目。
1.2 项目性质:货物及相关服务。
1.3 资金来源:已落实。
1.4 交货地点:潍坊。
1.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运至指定地点。
1.6 技术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 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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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项目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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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基站 |
新增 |
二氧化碳手提灭火器(3KG) |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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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吊挂灭火器(4KG)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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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 |
1211吊挂灭火器(4KG) |
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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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吊挂灭火器(2KG)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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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手提灭火器(3KG)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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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八县六区)办公区、营业厅 |
新增 |
ABC手提式灭火器(4KG) |
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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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导视牌(普通)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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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导视牌(亮光)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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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毒面具 |
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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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箭头 |
140 |
办公、营业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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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 |
ABC手提式灭火器(4KG) |
140 |
市公司枢纽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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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手提式灭火器(4KG) |
149 |
各区县公司 |
主要技术参数:具体技术参数见技术规范书。
如果参选人不足3家,处理方式如下:
1)当参选人为2家时,按照比选文件中评选办法继续组织评审;
2)当参选人为1家时,初步评审合格后与该参选人进行定向谈判。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参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的单位,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新版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
3.3 检验报告:参选人须出具所投灭火器的合法有效的检验(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 财务要求:参选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参选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参选人为2016年至今成立的公司,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具有类似本比选项目供货经验,须出具相应的合同或订单至少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参选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材料(如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税务局网站上查询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相关税务部门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3.7 信誉要求(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有骗取中选的。
(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有因参选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承包纠纷,且已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认定为参选人需要承担责任的;
(6)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8 不得同时参加参选情形: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
3.9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 获取比选文件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派员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