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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南坪新区2016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编号:JLJY2017-SG0401.招标条件本和龙市南坪新区2016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工程)已由和龙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和发改

 编号:JLJY2017-SG040

1.招标条件
本和龙市南坪新区2016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工程)已由和龙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和发改审批【2016】30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和龙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政府投资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和龙市南坪新区2016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工程)
2) 建设规模:约2400万元
3) 工程建设地点:和龙市南坪镇
4)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7日,工期353日历天。
5) 标段划分:1个
6) 招标范围:道路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业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4) 根据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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