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连南瑶族自治县涡水镇大竹湾村、必坑村、涡水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已由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南经促审批【2016】1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南瑶族自治县涡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中央和省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涡水镇大竹湾村、必坑村、涡水村;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立大竹湾村、必坑村、涡水村的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修建排水渠1157m,截污管网768m,接户井16个。
项目总投资约114万元,建设资金为中央和省民族发展专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要求一级),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5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有效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得为D级;(以在本项目公告日之前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的最新施工企业诚信登记信息的信用等级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地址:连南县团结大道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39号窗口)递交以下资料:⑴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单独提交,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网http://www.dlztb.com/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盖章);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⑷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按建办市函【2016】462号要求,可不需提供原件核查);⑸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⑹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注册建造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⑻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⑼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投标人应严格按以上顺序编号报名资料并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⑵~(9)项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用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名时委托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现场参加报名,上述资料提供原件核查。
4.2踏勘现场:因建设地点比较分散,现场场地情况较为复杂,本工程将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标前踏勘施工现场;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6月13日至6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投标人拟派参加踏勘现场的人员(详见本招标公告附表),必须在报名前携带身份证、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工程专业)等原件,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人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负),持招标人确认其已踏勘现场的有效回执办理报名。
4.3本工程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 月5日10时30分,地点为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网上发布。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