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安区X461线K1+800~K1+870段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云浮市云安区X461线K1+800~K1+870段水毁修复工程已由广东省公路管理局以粤公养函[2016]39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云浮市云安区公路局,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招标人为云浮市云安区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地点:位于云安区石城镇。
规模:路基宽8.5米,为半挖半填路基。本次招标内容为新建挡土墙,护坡,修复受损路面和新建混凝土路侧护栏。工程造价约110万元。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18日。
招标范围:按云浮市云安区X461线K1+800~K1+870段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图纸内容,具体工程项目内容按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
标段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申请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G路面工程类 |
一个合同段 |
K1+800~K1+870 |
0.07 |
挡土墙、护坡、路面工程和路侧护栏 |
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详见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要求,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应到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证明。
3.5投标人在报名前必须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用信息库录入,并网上公示完毕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并截图公示网页)。投标人必须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企业后台点击网上报名,同时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浮市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按要求提交相关的纸质报名资料(纸质报名资料必须与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一致),且原件通过查验接受报名后,方为成功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拟参加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可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至2017 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6:30,携带《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登记表》(详见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公告附件格式)一式二份,及其要求的相应原件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浮市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恕不办理。招标文件工本费1500元/套,售后不退。不购买者,投标无效。同时须缴纳报名费100元。
4.1.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
4.1.2. 由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如由授权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和投标经办人员证;
4.1.3项目经理:①二代身份证,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③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④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⑤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应为申请文件前的半年时间的社保,并提供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