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南阳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公告
2017-06-12
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一步开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本项目的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 “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1 项目名称:国投南阳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1000MW)工程水土保持监测。
1.2 招标编号:DL-南阳-2017-077
1.3 工程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兴业路168号
1.4 招标范围:国投南阳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水土保持监测
1.4.1 工程概述:本工程厂址位于河南省南阳市所辖的内乡县湍东镇东部,西南距内乡县城区约4.0km。厂址南距沪陕高速公路G40约1.7km、宁西铁路2.3km、国道G312约3.0km,东北距在建的国道G312新线约100m,西距湍河约4.0km、县道X042约2.7km,东距默河约2.0km、县道X040约3.5km。厂区东北面距国道G312新线约100m,西北面距规划长信路约100m, 东南和西南面均紧邻国投中誉内乡煤炭战略储备基地。
1.4.2 招标范围:
国投南阳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水土保持监测。
2. 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甲级资质证书。
2.2 投标人须具有通过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认证。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火力发电厂水土保持监测合同业绩。
2.4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2.5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不能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技术支持方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2.6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报名时间:2017年 6 月 12 日至2017年 6 月 19 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