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四台子河景观提升工程已由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四发改审批字【2017】8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四台子河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设计、勘察、建安工程等)。
2.2计划工期:2017年7月6日至2019年5月1日。
2.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符合本项目建设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或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责任方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合同中的投标。
3.4.2联合体牵头方必须符合本公告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要求。
3.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