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炉脱硝催化剂采购招标公告
2017-06-12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为#2炉脱硝催化剂采购,招标编号:HB-170008-02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2炉脱硝催化剂采购:包括催化剂的设计、制造、运输、检测等工作。
采购新的#2炉催化剂:240立方米,规格18孔蜂窝式,其中包含密封条、防尘网等附件。
2.2 工期:
#2炉停炉计划为2017年10月8日-10月23日。全部施工应在停炉工期10天内完成。下发中标通知后开始项目工作,准确施工时间另行通知,投标人接到招标人施工通知后48小时内进入现场开始施工。
2.2.1接到招标人施工通知后3天内将催化剂运到招标人指定现场;
2.2.2 在新装催化剂投入运行后3-6个月内进行性能验收试验。
2.2.3 总施工时间1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不满足不能参加投标: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3.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专业制造商,具有生产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脱硝催化剂的能力(含设计、制造、检测能力),蜂窝式催化剂年生产能力6000m3以上;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连续使用2年以上的蜂窝式脱硝催化剂供货业绩(提供用户证明);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6个300MW及以上机组蜂窝式脱硝催化剂供货业绩,并通过性能验收;投标人业绩须附合同、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或验收合格证明(投标时应提供原件备查);
3.4 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3.5 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