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中心商务区海河以南裸露地绿化工程 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以津滨商管许可[2017]7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滨海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17986.65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滨海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心商务区海河以南裸露地绿化工程,总绿化面积约188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填土工程、绿化工程等。投资额约为17986.65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中心商务区海河以南裸露地绿化工程(一标段),一地块位于渤海石油路南侧,东盐路两侧,二地块位于河南路东侧,三地块位于响螺湾彩带公园北侧。总绿化面积约15211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填土工程、绿化工程等。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维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
2.4 工期要求:2017年7月1日 至 2017年12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 资格:以下证件在有效期内的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 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其执业人员IC卡,总监驻场代表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其执业人员IC卡。总监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5.安全总监任命书及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其执业人员IC卡,安全总监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原件或建设监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原件(外地企业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人员安全岗位培训证书为准)(安全总监可由总监代表兼任或单独配置)。以上要求提供副本原件,另附各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本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天津人民政府第30号令)进行招标,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乐山道180号(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电话:022-25865517
报名审查资料:3.1条所述文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