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7-GC0207-1-JL
1.招标条件
本牙克石市城市绿道园林绿化景观工程二次经牙克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牙改投字【2017】2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牙克石市园林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牙克石市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慢行道路4.5千米,填方3301立方米,硬化铺装286平方米,景观设施建设及照明硬化铺装16015平方米,景观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照明监理。
2.3监理服务周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牙克石市城市绿道园林绿化景观工程二次施工全过程监理。
2.5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9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相关专业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牙克石市城市绿道园林绿化景观工程二次监理 1 1,800.00元 1508 4359 6772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确定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5日内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的10%收取,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齐(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缴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30日10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