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清镇市燕尾水库工程已由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清镇市燕尾水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筑发改项目[2016]50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移民专项目资金,招标人为清镇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镇市站街镇燕尾村。
2.2建设规模:工程永久性占地466.87亩,其中:淹没耕地369.84亩(其中水田288.17亩,灌木林地10.13亩)、林地58.81亩(用材林地48.68亩,灌木林地10.13亩)、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1.45亩,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1.21亩,其它土地2.36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3.20亩;临时占地131.84亩。生产安置人口213人,搬迁安置人口34人。
2.3招标范围:建设征地涉及区和移民安置涉及区的移民安置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评估。
2.4投资额:移民或环境部分投资为6048.58万元,其中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费约为54.41万元。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监督、评估服务期
3.1 监督服务期:自本标段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本标段工程征地移民竣工验收完成时止。
3.2 评估服务期:自本标段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本标段工程征地移民竣工验收完成后三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监督评估能力;
4.2入黔省外监理企业必须是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网发布的“贵州省水利水电监理企业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中登记的企业;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5.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请投标人于 2017 年 06 月 09日09:00时至2017年 06 月 15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