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2017年佛山高明供电局抱怨工单及业扩服务满意度调查和关系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以佛供电财【2016】6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建设资金为客户沟通及公共关系费,采购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2建设规模:现就2017年佛山高明供电局抱怨工单及业扩服务满意度调查和关系修复项目进行采购,采购估算金额为12万元。
2.3采购范围:项目供应商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编写项目实施方案。确定调查对象、方式、内容,以及评价和计算方法等。2、委托专业人员(须有培训及相关资格证明)开展新增业扩工单及抱怨工单服务满意度调查。3、分上下半年出具调查分析报告。(2017年上半年报告已原则上在7月15日前出具;2017年下半年报告原则上在2018年1月15日前出具。实际出具日期以与甲方沟通确认为准。)4、针对高明供电局业扩业务开展情况及客户抱怨情况,出具专业工作建议(可在分析报告中体现)和制定客户关系修复方案,并协助高明供电局处理客户抱怨及客户关系修复工作。
3. 供应商或服务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市场调研、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或企业营销咨询策划等相关内容;
3)、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廉洁诚信管理的通知》(物资[2017]15号文),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注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7年06月09日至2017年06月13日,每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