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红寺堡扬水四、五泵站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己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资金,项目法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阀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红寺堡区、同心县。
2.2 建设内容:改造泵站2座。
2.3 标段划分:本次阀门采购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
1标段为液控蝶阀:液控止回蝶阀12台(DN800-DN1000、PN1.6MPa);
2标段为电动蝶阀:电动蝶阀24台(DN800-DN1200、PN1.0-PN1.6MPa);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国家ISO质量体系认证,持有宁夏水利工程设备(材料)供货单位备案登记证,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相应设计、制造和实验能力并有从事过类似规格、规模产品的供货业绩的制造商。
3.2 本次招标外商独资企业允许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9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