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集团建筑消防设施维保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6-13
招标编号:HNGDZB[P2017]-1001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维保建筑范围:平高东区院内的办公楼、客服楼、食堂、隔离开关厂房、壳体厂房绝缘子厂房、GIS厂房、综合站房、平芝一厂房、二厂房、通用电气厂区办公楼、中压厂房、互感器厂房、食堂、倒班宿舍、平高电气特高压办公楼、电镀新厂房、研究所办公楼、研究所试验大厅等共计31万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维保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的能力。
3.2符合河南省消防总队审批通过的河南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二级及以上资质;
3.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3.5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3.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3日起至2017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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