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治安保卫服务-招标公告
2017-06-13
招标编号:THHD-FW-GK-2017-001-0001
开标时间:2017-07-0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湖南桃花江核电厂厂址位于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沾溪镇,距离益阳市区中心37.2km,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办公区位于益阳市城区。为顺利开展湖南桃花江核电项目各项前期工作,预防公司办公区、项目现场和承包商现场生活临建区域范围内各种治安、消防事件、刑事案件和突发事件的发生,发现、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使公司治安、保卫、消防环境和秩序处于可控状态,现通过招标方式委托一支专业的保安队伍为以上三个区域提供治安、保卫、消防等服务工作。
3.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公司办公区、工程施工现场及承包商现场生活临建区的治安保卫消防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三个区域的保卫值勤、财产保护、防火巡查、治安消防隐患整改及与地方警务关系协调等服务工作。
本服务项目需配备合格的安保服务人员32名,门岗实行3班4配。办公区:办公区大门岗4人、1号办公楼岗3人、消防兼巡逻岗3人、副队长1人,共11人;现场:现场大门岗12人、生活临建区门岗4人、消防兼巡逻岗3人、队长1人、副队长1人、共21人。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三年。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4.1投标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2投标企业经营范围为从事门卫、守护、巡逻、随身护卫、安全检查服务的保安服务,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有固定办公地点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保安员、管理人员,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4.3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4投标人应具备《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所规定的条件
4.5投标企业应具有最少从事保安服务三年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保安服务业绩。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17年 6 月15日至 2017年 6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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