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联通北京碳配额交易项目招标公告
2017年中国联通北京碳配额交易项目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本的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纸质招投标形式)。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单一
(一)招标编号:JSZBZB20170447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三)项目性质:碳配额交易合作方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
(六)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七)招标内容:2017年中国联通北京碳配额交易
(八)项目规模:14.47万吨碳配额交易
(九)服务周期:本次招标后签订的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交易结束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及企业证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含)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证件的复印件。
(二)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在北京市环境交易所开户证明材料(账户情况系统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4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过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则需提供(2013年至2015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需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3、投标人须近三年无连续三年亏损;
4、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五)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司碳排放配额协议转让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六)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2.投标人应能够直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北京须有驻地机构,如无驻地机构须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设立,若未设立的视为放弃中标。(提供驻地机构的注册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或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产权人为申请人,为非民宅)。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请潜在投标人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2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