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莲花县坊楼镇沿背村农村饮水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莲花县涉农整合资金,招标人为莲花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建设工程、管道设备及安装工程等(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金额:约114万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50日历天,2017年7月13 日开工,2017年8月31日完工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9)投标人需提供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的“五险一金”缴纳原件,缴纳时限为连续六个月(指开标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六个月,以证书的变更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