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余热模块采购招标公告
2017-06-13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一套E级“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发电能力约265MW。
1.2 招标范围
标段 |
设备名称 |
招标范围 |
01 |
余热#6模块/#7模块 |
各1套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条款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近三年在华能系统内无有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2.1.4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专项条款
2.2.1投标方需有完善的、压力容器质量管理体系及相应的体系文件,并保持正常、有效运转。
2.2.2投标方需持有国际通行的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动力(S)和压力容器(U、U2)产品钢印及授权证书。
2.2.3投标方需获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国内最高等级的A级制造许可证和A1+A2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以及设计许可证。
2.2.4投标方必须能够证明所提供的设备在所描述的介质条件下,至少在三套装置中,类似的处理能力下,满足买方要求连续运行12个月以上。投标方必须提供设备安装、运行状况清单,包括买方的名称、装置所在地、供货日期、交货周期和实际的运行性能。
2.2.5投标方的公司必须制造过类似的设备至少3年以上。
2.2.6投标方必须能够提供技术图纸、性能保证、备品备件、开车服务和性能分析。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13日9:00起至2017年6月17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