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巩义市青龙山花园、二期、三期变压器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巩义市北山口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巩义市青龙山花园、二期、三期变压器项目。
2.2 招标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7-18号。
2.3 建设地点:巩义市。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项目预算:约180万元。
2.6 项目简要介绍:青龙山花园、二期、三期电力设施施工,主要包含2台1000kva,1台400kva 变压器采购、安装。
2.7 工期:3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均不低于四级)。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