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妇女儿童综合病房楼通风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17-06-13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通风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焦作市妇女儿童医院病房楼工程建筑总面积约42073平方米,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67.55m,地下两层、地上十六层,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2.2 建设地点:焦作市民主路中段。
2.3 招标范围:已提供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本项目中央空调系统设备和材料购置、安装工程施工、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货物运输、所有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2.4 计划工期:项目一期工程暂定100日历天,但最后完工日期不能滞后一期总体竣工日期;二期工期签定合同时与发包人另行协商。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质保期限:2年。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所投空调品牌为国际知名品牌,所投离心式冷水机组和螺杆式冷水机组必须采用环保冷媒。
3.4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必须具有空调主机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具有空调主机生产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指由制造厂商全权委托一家施工单位参加投标报名);空调主机在河南省有售后维修服务站。
3.5 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过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0平方米民用公共建筑的中央空调系统设备安装业绩不少于2个,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 所报空调主机品牌企业注册资金要求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2000万美元。
3.7 同一品牌空调主机只允许一家经销商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企业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
3.8 该项目具有空调自控系统,投标时提供自控系统深化设计方案(投标人必须具备专业设计资格)。该部分不参与商务标投标报价的评审。
3.9 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等)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 网上报名: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
4.2 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13日至2017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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