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湖镇卫生院住院大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陆丰市内湖镇卫生院拟建的内湖镇卫生院住院大楼建设项目已由陆发改(2017)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条件具备,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建设住院大楼一栋三层,建筑面积1784.84平方米。
建安费:4169037.46元。
建设工期为120个日历天;
建设资金来源:省、市卫生创强补助资金及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开户银行许可证
5)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4.2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3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职称证或岗位证(主要提供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及各人身份证复印件;
4.3 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负责人带身份证原件于北京时间 2017 年6月 14日至6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料到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报名资料复印件须是A4纸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内湖镇卫生院住院大楼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
五、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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