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县省级新农村示范片河口镇佛子坝村、和都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三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郁南县省级新农村示范片河口镇佛子坝村、和都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三期)已由郁发建投资【2017】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专项资金下达,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郁南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现决定对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郁南县河口镇佛子坝村、和都村。 2.2 规模:郁南县省级新农村示范片河口镇佛子坝村、和都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三期)施工图纸内容,工程造价约1126206.36元。 2.3 计划工期: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06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 08月 3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郁南县省级新农村示范片河口镇佛子坝村、和都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三期)施工图纸内容,具体工程项目内容按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叁级或以上资质,且未被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承接业务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派驻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招标公告发出前3个月投标人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购买的近三个月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3.3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的网页打印件。 3.4 投标人在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持该院出具的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没有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文件; 3.5 投标人在报名前必须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用信息库录入,并网上公示完毕后(从网上公示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满五个工作日后,从第六个工作日开始可以报名),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并截图公示网页),对未办理企业信用信息库录入的企业(投标人),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报名投标。 3.6投标人在人员及其他方面应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3.7 拟参加投标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2017年 06月 16日至2017年 06月 22日上午10:00前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招标公告发出前3个月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原件、项目负责人市政二级建造师证书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到郁南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郁南县堵城镇中山二路14号)报到后前往项目现场踏勘(踏勘现场车辆及其它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拟参加投标企业自行负责)。投标人须持招标人确认其已踏勘现场的有效回执方可参加报名,经登记确认的项目负责人和资料内容在随后的报名及投标中不得更改。(联系人:梁先生,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