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红寺堡扬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己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资金,项目法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2017年度机电设备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中卫市中宁县、红寺堡区、同心县等。
2.2 本次机电设备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2017年度寺堡扬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机电设备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类似工程经历及业绩,在专业技术、检测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履行本项目设备监理的能力,必须持有宁夏水利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4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