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为G3012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二期工程,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新交综〔2017〕34号” 批复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资金来源为公路建设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该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G3012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二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
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公路等级、路线长度)、土建投资额、审批单位、合同包划分、工作内容情况详见表1。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投标人在业绩、人员、资金、信誉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对投标人的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单位介绍信并携带下列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副本;②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合同包招标文件及电子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注:招标文件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至14: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6:00至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