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深圳机场领航城商业中心(一期)燃气工程
二、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庭院管道、与市政管道的接驳,裙楼商业区管道以及其他区域的接口预留,暂不包含塔楼部分的燃气管道系统的施工,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庭院管道施工
1)庭院管道与市政燃气管道的接驳;
2)庭院管道系统(土方开挖回填、管道系统、阀门、电子标签、标志桩等);
3) 庭院管道与五期庭院管道的衔接沟通
2、室内管道施工
1)裙楼部分商业区域的管道系统安装;
2)燃气表以及阀门等附件安装;
3)预留塔楼管道系统接口
4)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紧急切断阀
3、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负责办理本项目的燃气管道系统实物移交、通气申请等,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使商业小业主具备开户点火的条件,此期间出现任何影响燃气管道通气、商业小业主开户点火事宜的情况,施工单位负责与燃气集团进行沟通并解决相关问题。
三、招标估价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806168.40元,投标报价上限为:招标控制价下浮5%,即765872.33 万元。
四、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且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两年内在深圳宝安地区的同类业绩不得少于二项。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带原件现场核验);
2、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点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带原件现场核验);
3、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
六、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3日上午9:00至2017年6月19日下午17:00(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