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DZX2017-10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安图县长兴水利枢纽工程道路施工已由吉林省水库移民管理局以吉水移项[2016]1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其它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吉林省安图县长兴水利枢纽工程道路施工
2.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道路施工。
2.3招标范围:针对项目概况所述内容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资金来源:其它资金。
2.5计划工期:2017年7月10日—2017年10月30日
2.6建设地点:安图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5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