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4
1.招标条件
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就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2017年物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1350万元。
2.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包, 招标人将与各标包的中标人分别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协议,按订单方式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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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预估采购金额(万元) |
中标顺序 |
中标分配额(按标包采购金额的百分比) |
中标分配框架协议预估金额(万元) |
运输路线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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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标包 |
250 |
第一中标人 |
100% |
250 |
广东至广西零担运输 |
包括但不限于装卸、分货、理货、包装、运输、在途跟踪、数据信息反馈、回单管理、代投保险及相关工作(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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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供应商 |
无份额 |
无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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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B标包 |
200 |
第一中标人 |
100% |
200 |
广东至广西整车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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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供应商 |
无份额 |
无份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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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标包 |
450 |
第一中标人 |
60% |
270 |
广西区内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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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人 |
40%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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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供应商 |
无份额 |
无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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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标包 |
450 |
第一中标人 |
60% |
270 |
除广东至广西以外省际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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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人 |
40%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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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供应商 |
无份额 |
无份额 |
备注: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以上采购金额为暂估值,不作为最终依据,最终采购金额按照招标人下发订单为准,采购金额调整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投标时须考虑本风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下一次公布物流配送服务结果为止,预计采购期为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即可。
3.3投标人自身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若注册资金为外币,则以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所得出的人民币金额为准。
3.4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5 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6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承诺函(须提供承诺函)
3.7业绩要求:A、B、D标包投标人须在2014年至今(含2014年)具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100万(含100万)以上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和发票等证明材料。
C标包投标人须在2014年至今(含2014年)具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50万(含50万)以上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和发票等证明材料。
4.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