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吉木乃县2017年农村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组道路(第一批)第五合同段已由阿勒泰地区交通运输局、吉木乃县发改委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上级补助资金,并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 吉木乃县吉福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吉木乃县吉福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疆内公开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 吉木乃县 境内。计划工期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10月31日,共计114个日历天。
内容
1 第五合同段 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 别勒阿热克村-道额木能努拉斯村 改建 3.497 四级 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设施
2 多乃拜-阿克加尔村 改建 1.339 四级 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设施
3 克孜勒加尔村-诺海村 改建 4.478 四级 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设施
4 乌拉斯特村-比也斯依玛斯村 改建 4.471 四级 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设施
5 萨尔塔木村-克孜勒加尔村 改建 6.581 四级 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设施
6 吉木乃县外向型蔬菜示范园公路 改建 4.229 四级 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设施
注: 项目计划工期及详细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单位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监理单位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疆内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且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的企业,并在有效期内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7 年 6 月 13 日至 6 月 17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 (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