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供电系统维修、维护项目施工及监理
三、采购项目情况及资格要求:
包号 工程名称 工程概况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资金
各一个包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供电系统维修、维护项目施工及监理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港区内现总计44处用电T接点、57台变压器、设计总容量20563KW。其中:路灯箱变28座、变压器28台;办公变电室9处、变压器9台;雨水污水泵站变电室7处、变压器20台。
经检查,部分配电设施锈蚀老化、损坏、缺失;部分安全设施缺少、损坏、存在隐患;变压器设备缺油、接线氧化,需要保养清理;路灯箱变底座封堵、围栏防护,围栏内硬化等问题。本次维保方案分为两步进行,一是对本次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彻底维修、更换、维保;二是将管委会所有配电设施委托进行年度维保运行,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运行。此次维修、维保采取一体招标的方式,在维修完成后进行维保服务三年。
本工程项目分为一个维修、维护标段,计划投资150万元;监理分为一个标段,费用约4万元。 (一)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施工必须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级以上承装、承修、承试;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监理必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资质丙级(含)以上,参与投标的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三)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市外供应商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1、时间:2017年06月13日上午08:00至2017年06月15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