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仁怀市农牧局实施2017年高粱保险承担机构招标公告
2、项目编号:PYZB20172077
1、须对仁怀市符合地方政府和农业部门规范化种植要求,按时节种植并缴纳保费的生长正常的高粱进行承保。2、实际承保面积根据高粱种植户投保意愿,以保险合同签订面积为准。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内。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根据财政部第74号令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加入供应商库。财政部门不得对供应商申请入库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利用供应商库进行地区和行业封锁”。目前,贵州省尚未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特殊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具有在贵州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资格的全国性保险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投标人须在仁怀当地设有分支机构,并提供仁怀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地址须在仁怀市内)。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06-13 09:00:00至2017-06-26 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