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锡通科技产业园天星公园绿化景观及张江路绿化景观工程已经锡通管委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锡通科技产业园天星公园绿化景观及张江路绿化景观工程试验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名称:锡通科技产业园天星公园绿化景观及张江路绿化景观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⑵建设规模:投资额约4000万。
⑶招标范围:锡通科技产业园天星公园绿化景观及张江路绿化景观工程,包括景观、人行慢道、园路、排水、景观照明预埋管、弱电预埋管等相关内容的检测。
⑷工期要求:同施工实施工期。
⑸检测质量要求:试验检测符合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并对试验结果承担责任。按规范和相关规定完成该工程的所有检测,并在检测作业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时间(一般2-4日历天内)出具真实、科学、准确、公正的检测报告(一式肆份,其中一份在支付检测费用时提交给招标人资料室),为招标人工程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咨询。(如非自身检测范围,应委托有相关资质范围的单位检测,检测报告并附委托合同(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4、本招标工程分一个标段。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工程质量试验检测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
⑵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相关检测方面资质证书且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不含乡镇级);
⑶投标申请人业绩、信誉: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齐全为准,信誉良好;
⑷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齐全为准,工程质量达合格标准及以上;
⑸具有承担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9、招标人将于2017年6月19日17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