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门发电公司风速测量装置招标公告
2017-06-14
招标编号:HNZB2017-06-04004
1.项目名称:
1.1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风速测量装置。
1.2项目概况: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东南角洪洞村,厂址西北向距潮阳区约8km,东北向距离汕头市中心区约23km(经深汕高速公路)。厂址三面环山,东南向临海,北距汕头市23km。电厂总规划容量为6×1000MW 机组,其中一期规划容量为4×1000MW 机组,本项目机组容量为2×1036MW,已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容量为2×1036MW等级燃煤机组,本工程三大主机采用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产品,汽轮机为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四缸、冲动凝汽器式。目前海门发电公司在4号机组磨煤机煤粉管在新建阶段未考虑安装相应的监测设备,以至电厂在机组调试的时侯往往只能根据经验值或者其它辅助手段来判断机组的是否“平衡”。 但实际上,由于管道风阻的影响,给煤机的转速或各一次风管调节阀的开度与实际给粉量并非呈线性关系,这样就会给运行带来许多问题,如火焰偏斜冲刷炉墙、在靠近炉墙区域局中心还原气氛强而产生水冷壁局中心高温腐蚀或结焦、热负荷不均匀、烟气侧和蒸汽侧温度偏差、无法优化低NOx运行、飞灰含碳量高等问题,严重影响机组运行的可靠性和经济性。因此对煤粉管加装一次风速测量装置对煤粉管煤粉流速的实时在线测量,为优化燃烧和安全运行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风速测量装置,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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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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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速度测量仪表 |
48 |
8套速度测量装置共用一个控制箱、共用一套吹扫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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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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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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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2交货期
投标人保证在接到订货通知后28天内交货,货物运抵现场。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4.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5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4.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7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8 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若非制造商,须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投标人或制造商,在国内外600MW以上机组磨煤机煤粉管测速中三年内具有 三个不同用户成功使用的业绩。
3、同一种品牌的产品只接受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同时具备条件的,以先报名者为准;如生产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商报名。
4.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14日9:00起至2017年6月19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