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魏都区天宝路(清潩河-京广铁路桥东)景观亮化及惠民终端提升工程已由许昌市魏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许区发改【2016】6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魏都区城市园林绿化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CGC-F2017106
2.2项目建设地点:魏都区天宝路(清潩河—京广铁路桥东)。
2.3规模:1.休闲步道提升工程,2.道路附属设施建设工程,3.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4.购置并安装智能交通控制控制信号控制系统及智慧路况实施信号引导系统,对天宝路两侧路灯进行升级改造,对中间绿化带增加景观灯,对魏都区政府建筑外立面亮化提升。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变更及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招标控制价:一标段:11370555.50 元;二标段:113705元;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二个标段,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
2.7工 期:60日历天;
2.8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3.资格要求
3.1施工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7 月 4 日09 时 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