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四川省黄石盘水库枢纽工程 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农经【2016】112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巴中市黄石盘水库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省、地方财政配套、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巴中市黄石盘水库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发改农经【2016】1122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在省发改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60701019)
2.1 工程名称:四川省黄石盘水库枢纽工程 ;
2.2 建设地点:所在河流属渠江流域巴河支流恩阳河,坝址位于恩阳区恩阳镇上游约3公里处;
2.3 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Ⅱ等大(2)型工程。开发任务是以防洪为主、兼顾农田灌溉、城乡供水和发电等综合利用。水库总库容1.15亿立方米,防洪库容0.79亿立方米。
2.4 监理服务期:47个月加质量缺陷责任期;
2.5 招标范围:黄石盘水库枢纽工程(包括大坝枢纽,坝后电站、库区治理、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水保、环保等)的监理。
2.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次施工监理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备案证》,近5年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完工时间为准,中国境内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