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1-4号机供热改造工程供热首站检修起吊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1-4号机供热改造工程供热首站检修起吊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1.2施工地点:张家口发电厂
1.3施工目标:工程质量标准应当达到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和电力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全面达到优良条件。因投标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投标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招标方的罚款。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或由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裁决,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 招标条件、方式
2.1招标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
2.2出资方: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出资比例: 100 %;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标段名称、招标范围、计划工期
3.1标段名称: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1-4号机供热改造工程供热首站检修起吊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3.2招标编号:*
3.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工。
3.4招标范围:
3.4.1供热首站内共安装HS1/HS-1A手拉葫芦2台,WA-Ⅱ型手动小车2台,低矮式电动葫芦CD12-6D 5台,CD12-16D型 1台,LX10-S型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1台。
3.4.2工作范围包括以上11台起重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安装、验收和提交地方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并获得相应的检测报告,办理使用许可手续后交付甲方使用。
3.4.3以上11台起重设备轨道的安装,按图施工。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4.2各投标人必须具备:具备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装许可证。
4.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三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除。
4.4 企业介绍,包括:企业性质、企业人员构成、主营范围与主要业务概括、技术特点或专利技术。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成套、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实力和能力。
4.5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方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需进行注册后查看招标公告信息以及办理本项目报名手续。本次招标实行电子邮件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5.2 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6月16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