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环境检测服务项目报名公告(二次公告)
2017-06-15
(项目编号: GF-ZB201704-064)
欢迎具有相当资质及实力的单位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机场环境检测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需求概述:
招选一家服务单位对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的空气质量、水质、辐射、噪声等内容进行检测,同时提供相关内容的应急检测。服务期:2年(服务商合同期内年度考核为优秀,且经甲乙双方协商无异议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延长1年服务期限。甲方也可以选择在2019年合同到期时终止合同)。
表1 深圳机场环境检测服务项目实施内容
类别 |
序号 |
检测项目 |
分析项目 |
检测依据及标准(须按国家现行最新标准) |
样品数量 |
空气质量检测 |
1 |
机场办公区室内空气质量 |
室温、相对湿度、风速、光照度、CO、CO2、甲醛、可吸入颗粒、细菌等 |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T 18204.1-201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8883-2002 附录D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 GB/T 17095-1997等 |
20 |
2 |
航站楼公共区空气质量 |
室温、相对湿度、风速、光照度、CO、CO2、甲醛、可吸入颗粒、细菌等 |
20 |
||
3 |
餐厅油烟 |
油烟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等 |
4 |
|
4 |
航站楼总排气管油烟 |
油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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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发电机烟尘 |
林格曼黑度 |
《固定污染源排放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T 398-2007等 |
2 |
|
水质检测 |
6 |
飞行区调蓄水池 |
pH值、悬浮物、盐度、石油类、大肠杆菌、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总氮、总磷等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等 |
5 |
7 |
航站楼饮用水水样检测 |
感官性状、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细菌学指标等 |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等 |
1 |
|
8 |
航站楼、办公楼空调冷却水、冷凝水中军团菌检验 |
军团菌状况及菌型检测 |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2006年)等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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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检测 |
9 |
货站区加货通道X光机射线辐射 |
各测量点空气比释动能率 |
《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GB/T14583-93) 《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 (GBZ 127-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等 |
3 |
10 |
航站区安检通道/超限柜台X光机射线辐射 |
各测量点空气比释动能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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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飞行区电磁辐射(灯光站) |
工频电磁场强度 |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 10.2-1996)、《工频电场测量》(GB/T 12720-1991)、《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HJ 681-2013)等 |
8 |
|
12 |
飞行区微波辐射(灯光站) |
功率密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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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检测 |
13 |
机坪噪声 |
噪声强度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等 |
6 |
14 |
厂界噪声 |
噪声强度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等 |
4 |
服务商需组建具有相关环境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团队,按照相应的标准与规范空气质量、水质、辐射、噪声等进行检测。承担表1所列检测需求内容的应急检测。
项目具体需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四、报名人资质要求:
报名人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报名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报名人公章);
(二)报名人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商业信誉和良好的执业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最近三年没有因存在重大执业质量问题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证明文件: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报名人公章,格式自拟);
(三)报名人须具有CMA计量认可的资质能力或CNAS认可的资质能力,认可范围包含空气质量检测、水质检测、辐射检测、噪声检测等内容(证明文件:由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认可证书复印件加盖报名人公章);
(四)报名人近三年来具有不少于1个同类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有效时间:2014年6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日;
2.业绩内容:涉及空气质量、水质、辐射、噪声相关的检测服务项目;
3.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须清晰体现中标内容或合同内容、时间)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名人须在深圳市设有服务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有固定的办公地点(证明材料:报名人在深圳地区设立服务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其服务分支机构及固定经营场所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加盖报名人公章,并提供服务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正式报名人的产生
采购组织机构将组织包括采购人代表、技术和经济类等评审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按上述要求的资质条件对报名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从中择优产生正式报名人。
六、报名资料(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含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二)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下同);
(三)上文“四、报名人资质要求”中标注的证明文件;
(四)报名人认为可以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如《公司简介》等。
所有提交的资料,仅用于本项目资格评审。本公司承诺对所有公司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通过预审的报名人,本公司将电话通知购买采购文件事宜。未通过预审的报名人资料,恕不退还。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23日下午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