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水轮机调速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白鹤滩水电站位于金沙江下游四川省宁南县和云南省巧家县境内,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开发的金沙江下游河段梯级的第二级电站,上接乌东德水电站、下邻溪洛渡水电站。白鹤滩水电站的开发任务为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是“西电东送”的骨干电源点之一。在系统中承担基荷、腰荷和部分峰荷,并承担少量事故备用。电站共装设16台(左、右岸各8台)单机容量为1000MW的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6000MW,首批机组计划于2021年7月投产发电。
2.2招标范围
白鹤滩水电站调速器及其附属设备共16台套。分白鹤滩左岸电站调速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简称左岸电站)、白鹤滩右岸电站调速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简称右岸电站)两个标段进行招标,每个标段各8台套。
(1)包括调速系统机械液压部分;调速系统电气柜;调速系统控制柜;油压装置;全套自动化元件、控制元件;监视和显示仪表;相关控制程序软件以及接口硬件等。
(2)规定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维修试验设备及技术服务等。
包括产品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提供技术文件和技术服务等。
2.3计划交货时间和地点
合同设备首台(埋件)交货时间为2018年10月,交货地点在白鹤滩水电站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2)投标人或其母公司近二十年来设计和制造过单机额定容量700MW及以上水轮发电机组的成套的微机调速系统,且安全投入商业运行5年以上,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用户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3)履约信誉、银行资信良好,在最近3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投标设备存在重大质量问题;
(4)投标人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两个标段共用一套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对两个标段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