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直口电镕保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15
招标编号:DJZB2017-098
开标时间:2017-07-0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直口电镕保温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直口电镕保温采购项目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地点:长春市
2.4供 货 期:按甲方要求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制造商具有国家颁发的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报名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提供投标人法定人授权委托书。(报名时需提供原件)
3.5投标人均须具有全额资金垫付能力。(报名时提交资金垫付承诺书)
3.6提供制造商(2013年-2015年或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7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产品质量及检验均执行国家标准。(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8提供投标产品在近三年(2014-2016年)以来的供货业绩。(报名时需提供销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9货到买方指定现场,卖方负责运输、装卸,并承担其费用。(承诺书)
3.10投标人必须在长春市内设有储备仓库及库存。(报名时提供仓库具体位置)
3.11投标人必须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报名时需提供售后服务地点及电话)
3.12投标人均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承诺书)
3.13信誉要求:拒绝近三年内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承诺书)
4. 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5日至2017年0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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