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东莞供电局智能变电站一体化测试工具研制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莞市
2.2招标内容:东莞供电局智能变电站一体化测试工具研制(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根据甲方预期目标开展“东莞供电局智能变电站一体化测试工具研制”项目的研究开发,并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提交相应成果。具体以合同及项目计划任务书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专业类硕士或以上学历,并在电力智能站二次设备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和科技项目实施的管理能力。
(4)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无利益冲突需要回避,无违规违法行为,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被取消的情形;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廉洁诚信管理的通知》(物资[2017]15号文),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注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5)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近1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除外)。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标段、标包)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5日09时30分00秒至2017年6月21日16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