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新建宿舍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
2.3建设单位: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建设规模:2×660MW高效超超临界机组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招标范围、交货期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范围:新建宿舍楼电梯供货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2施工工期: 计划2017年9月30日(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制造商和代理商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投标人须为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为500万人民币及以上;制造商须具有电梯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代理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
3.3.2业绩要求:投标人所供产品应在(2012年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3台以上供货、安装业绩,投标方提供的合同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合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并提供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由于公司名称变更、更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3.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度经合法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3张主表。
3.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3.6其他要求: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 6 月 16 日至2017年 6 月 22 日下午16:00前,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法人委托授权书、设备业绩(供货合同证明)、代理商还需提供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等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报名(邮件需注明所报名标段、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4.2报名表填写要求(如不按此要求填写报名表,将不予以报名,所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2)报名表需详细填写每一项(业绩需在表格内逐条列明,所附项目业绩合同需与报名表上所列业绩一一对应),禁止出现“详见附件”、“详见报名资料”等字样;
(3)报名表需提供可编辑文档及盖章扫描件。
4.3报名后招标人对报名者的资格(4.1上述材料)进行核实,仅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