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和尚桥拆除重建工程已由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以 保交基建〔2016〕30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为中央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和尚桥拆除重建工程,
2.2项目概况:拆除重建1-8米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桥宽20米,桥梁全长16.5米。
2.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的全部内容。
2.4建设规模:全长16.5米,总投资约128万元。
2.5计划工期:6个月。
2.6建设地点:保山市隆阳区。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企业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须具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
5.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公路专业学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5.3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及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类似施工经验业绩。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2017年6月 14 日至2017年6月 20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