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广州段)项目桩基无损及抽芯检测服务
发布日期:2017-06-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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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广州段)项目桩基无损及抽芯检测服务 批复文号粤发改交通函[2015]5805号批复单位
项目名称 |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广州段)项目桩基无损及抽芯检测服务 |
批复文号 |
粤发改交通函[2015]5805号 |
批复单位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招标人 |
广州广佛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招标类型 |
服务招标 |
公告内容 |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广州段)项目桩基无损及抽芯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广州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58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广州广佛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与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自筹不少于25%,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招标人为广州广佛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桩基无损及抽芯检测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广州段)项目起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在既有市政道路鸦岗大道上高架,跨过广清高速,设朝阳枢纽立交与广清高速相接,下穿武广高铁,设有鸦岗简易互通连接鸦岗大道,向西在既有广和大桥北侧新建桥梁跨越珠江,终点位于广州市与佛山市行政区域交汇处,连接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GFZDS-02标段。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广州段)项目主线全长4.454km,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5m。
2.2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桩基无损及抽芯检测服务按2个类别,2个标段进行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标类 |
标段
(合同段) |
检测方法 |
规格、内容 |
暂定数量 |
备注 |
桩基无损检测 |
ZJ01 |
声波透射法 |
桩径<180 cm |
3管 |
240根 |
全线范围内桥梁桩基无损检测,最终数量以实际检测数量为准。 |
桩径≥180 cm |
4管 |
600根 |
反射波法
(低应变法) |
80cm≤桩径≤150cm |
150根 |
桩径>150cm |
250根 |
桩基抽芯检测 |
ZJ02 |
钻孔抽芯法 |
桥梁桩基抽芯检测(钻径101/110mm) |
3800米 |
全线范围内桥梁桩基钻孔抽芯检测,最终数量以实际检测数量为准。 |
注:上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实际检测数量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承担上述数量增加或减少变化的风险。
2.3 桩基无损及抽芯检测服务期
桩基无损检测服务期暂定为30个月,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完成全部检测工作;
桩基抽芯检测服务期暂定为30个月,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完成全部检测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⑵具有相对应资质证书,详见下表:
标类 |
标段
(合同段) |
资质要求 |
桩基无损检测 |
ZJ01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截至投标截止日前)发布的公路市场基桩检测机构准入资格,且检测业务范围包括基桩完整性(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 |
桩基抽芯检测 |
ZJ02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截至投标截止日前)发布的公路市场基桩检测机构准入资格,且检测业务范围包括基桩完整性(钻芯法)。 |
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即有CMA证章);
除以上条件外,投标人同时须在业绩、人员、仪器设备、信誉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3-1~附件3-5。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4](解释下同)的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每个投标人可对 2 个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对 2 个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的投标人应按标段分别提交投标文件,其中设备、人员可以相同,但最多只能中 1 个合同段。如果投标人两个合同段都排名第一,将确定该投标人为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较高合同段的中标候选人,同时失去另一合同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3.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向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地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证明投标人近三年“企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情况。
3.6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无IC卡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lztb.cn)服务指南栏目。
4. 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持企业(事业)法人执照副本原件、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装订成册,另单独提交2份《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以上资料为一套,每套可购买一份招标文件)于2017年 6 月 16 日至2017年 6 月 22 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投标人可同时对多个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且只需购买1份招标文件,但应按所申请合同段分别提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 7 月 17 日上午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某一合同段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⑴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公告延长投标报名时间。在延长的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或⑵依法重新招标。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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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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