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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新镇团结村新建小学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6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中新镇团结村新建小学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增发改投【2016】641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招标人
  项目名称  中新镇团结村新建小学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  增发改投【2016】641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
  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中新镇团结村新建小学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增发改投【2016】641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现决定对中新镇团结村新建小学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中新镇团结村新建小学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286629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工     联系电话:020-8338327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中新镇团结村朱埔一社、二社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项目计划总投资1341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8170.89万元(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 五、资金来源:广州市、增城区两级政府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档案整理、归档及管理等监理工作。 3、招标规模: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6556平方米,规划设置36个教学班,学生总规模为1620人,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基本教室、专用教室、多功能教室、图书阅览室、风雨操场、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室外运动场地、室外游泳池、室外市政绿化工程,以及给排水、消防、供电、通信等公用工程。 4、招标控制价:229.53万元。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7 6 17 日至 2017 6 23 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7 6 19 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7 6 23 日 报名时间:上午:9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     注:1.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 投标报名费100元,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dlztb.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购买招标文件费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九、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一、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电话:020-82866296; 地址:增城区中新镇中福路30号。 十四、本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n)和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6月16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发布人  房实监理
  发布日期  2017-06-1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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