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和顺县水岸华庭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和顺县水岸华庭小区物业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和顺县水岸华庭小区物业采购项目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5日 08:00 至 2017年06月2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